
二、改革的方向—教師聘用制
如果說解除教師的“單位人”單份是幼兒園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起點的話,那么實行教師聘用制將是幼兒園用人制度改革的一個方向。《教師法》第十七條明確規
定:“學校和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而有些幼兒園在身份置換后實行的教師聘用制改革,也以實踐向我們證明了幼兒園可以擁有用人自主權,用人
機制的靈活可以自然地帶來教職工積極性、主動性的提高。
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雙方簽訂合同并不難,難的是如何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尤其是企事業幼兒園,它要面對的是
對原有教職工的聘用。而從解除身份到實行聘用,實際上是一個新舊體制的交接過程,原有教師在這一過程中最關心的問題是:由“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后,自己的
基本福利能否得到保障?
有人認為解除身份管理、實行教師聘用的時機還不成熟。因為在身份管理下,教職工的各項福利保障都有單位承擔,也很少有失業的危險。解除身份后,教職工
遇到的第一個嚴峻的問題是:誰負擔我的退休養老和醫療?當前我國正在推行的社會保障體制改革,其受益范圍同樣也適用于幼兒教師。如果將成為“社會人”的教師
納人社會保障體系,那么不僅能減輕企事業單位的負擔,教職工也不會因為沒有保障而抵制與單位的分離。因此,社會保障體制實際上已經為幼兒園實行教師聘用
創造了前提條件,使幼兒園有了具體可操作的依據。目前一些改制園就把教職工的關系放到“人才”,與受聘教師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為教師上三險,并嚴格按照社
會保障體制的規定,負擔幼兒園應負擔的比例,這實際上是明確了幼兒園的義務,保障了教師的基本生活權利。
但是還應當看到,社會保障體制只是實行教師聘用制的一個必要條件。當幼兒園完成順利過渡、真正面向社會招聘時,還需要有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目前教師
聘用制的外部環境還很不健全。比如教師的從業要求還不規范,這使得幼兒園教師的聘用缺乏科學化、法制化的制度保障;教師身份不明確,限制了教師的自由流
動,難以形成統一、開放的教師人才市場。由此可見,實行聘用制還必須健全完善整個社會的教師制度,搭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的法定前提條件。改革之前,一些企事業幼兒園對幼教從業者沒有任何規范要求,實施教師資格認證制度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才能從事教育工作。
這便杜絕了幼教從業者素質不高的現象,不僅是對教師身份的重要確認,而且提高了幼教從業者的質量,保證教師的合理化流動,同時也為教師營造了一個公平的
就業環境。尤其是實行聘任制后,教師資格證書是幼兒園和教師雙向選擇的憑證,對雇傭雙方都是一種保護。
以上學歷”。近幾年來,教育部又相繼頒布了《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這幾個文件都規定了教師資格的四個方面: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
德條件、學歷條件、教育教學能力條件。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又包括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等。但是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當復雜,對教育教學能力的鑒定就是一個難
度相當大的工作,加上幼兒園的具體情況義很復雜,因此目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還停留在局部的試點上,并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教育部新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
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教育教學工作基本素質和能力的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在這一基礎之上,各地教育部門應當明確幼兒教師基本素
質和能力的具體內容,積極研究具體的測試辦法和標準,以盡快建立和完善幼兒教師的資格認定制度。
有真正建立起來,這就使得一些急缺教師的幼兒園無法獲得充足的教師資源。比如,有的改制幼兒園實行聘任制后,急缺老師,但是由于沒有健全的教師市場,
缺乏獲取師資的正常渠道,他們居然急病亂投醫找到保姆市場去了,最后當然一無所獲。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當前培育教師人才市場、建立教師資源庫的緊迫
性。只有培育完善的教師市場,才能確保幼兒園能夠及時得到充足的師資供應,保證獲得資格幾證書的教師能夠在人才市場上自由流動、自主擇業。培育教師人
才市場需要教育部門的政策引導和規范。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教師資源庫,對已經就業的教師和取得資格認證尚未就業的潛在教師分別記錄存檔,并根據
變動隨時修改。如果幼兒園和教師有需求,可到當地教師資源庫去登記,地方教育部門負責幫助聯絡。